童装标准抬高 不合格禁止出售

http://www.3328.tv 2012/6/20 阅读数:107624
    日前,国家有关部门称将于2012年的8月1日起,正式实施新版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。该条例规定,童装标准如果不合格,一律不准出售。
    经过一年的过渡期后,新版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新标准中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,不符合GB18401-2010的纺织产品,将禁止生产、销售和进口。与旧国标相比,新标准扩大了婴幼儿纺织产品覆盖的年龄范围,即按照原有标准生产的2到3岁童装在8月后将全面下架。
    在新标准中,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由先前的23种增加到24种,明确规定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/kg,实现了与国际接轨。新标准尤其对儿童这个特殊消费群体保护有加:将婴幼儿服装抽检年龄范围从24个月扩至36个月,而且这些衣服都得执行A类标准,A类标准在甲醛、PH值、色牢度、异味等方面均更加严格。
    记者走访了常州市一些商场的婴幼儿专柜,一位店员告诉记者:“现在只有少量仍在售的童装按旧标准生产,等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就要下架了。”但在一些童装外贸店,童装多是成堆成堆放置,不少童装的吊牌标识不明,没有必须的A类安全关键指标,其含有的甲醛、PH值和细菌常常超标。
    一业内人士提醒,市民最好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衣服,留意服装上的安全标识,分清楚安全类别,尤其是童装。

(编辑:灰太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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